数字化转型(DT)政策2.0
服务商代商家配置优惠券并核销可获得奖励
政策介绍
服务商代商家配置优惠券并核销,可获得奖励。
奖励说明
奖励对象范围:代运营服务商
适用商户范围:
1、签约产品:使用支付宝当面付系列产品或支付宝新当面资金授权产品服务的,具有唯一的支付宝账户(PID)的代理收单商家或与支付宝直接合作的商家。同时商家交易也必须通过当面付或者新当面资金授权产品服务完成。
2、商家范围:商家经营类目范围为快消/餐饮/品牌零售/酒店/景区等行业的线下商家,前述商家发生的交易纳入本奖励方案的代运营制券核销奖励统计范围。
3、奖励门槛:服务商服务的商家在核算当月,含有(由同一服务商代配置)优惠券核销的【有效交易订单】总数量合计大于等于15笔。
服务商参与方式:
1、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p.alipay.com)签约数字化转型(DT)政策。
2、服务商和符合条件的支付宝当面付商家,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签署“代运营营销”授权关系。
3、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代商家制作优惠券,优惠券适用范围仅包含支付宝平台的直领优惠券(单品券)、直领优惠券(全场券)、售卖优惠券(单品券)、售卖优惠券(全场券)。
4、根据服务商代商家配制优惠券的核销结果计算核销奖励。
(优惠券代运营配置和核销需要符合本方案其他约定,才能计入服务商代运营制券核销奖励计算范围,详情请看政策:https://opendocs.alipay.com/p/repo-00a7yz)。
奖励细则
优惠券核销场景:
(1)小程序内核销场景奖励,登录后见详细奖励细则
(2)非小程序内线下核销场景奖励,登录后见详细奖励细则
奖励系数:目前优惠券核销奖励系数为1,奖励系数有可能单独调整,实际调整以公告为准。
有效交易:单张优惠券核销减免金额≥1元,且用户的单笔订单交易实付金额≥1元。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单日券核销交易订单最高上限5笔,同一用户超出5笔部分的订单不计为有效交易。